闺情诗
曹植 〔两汉〕
有美一人。
被服纤罗。
妖姿艳丽。
蓊若春华。
红颜韡烨。
云髻嵯峨。
弹琴抚节。
为我弦歌。
清浊齐均。
既亮且和。
取乐今日。
遑恤其它。
译文
注释
译文注释
赏析
曹植
七步成诗 曹植“七步成诗”的广为流传:“煮豆燃豆萁,豆在釜中泣。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?”(见于《三国演义》),然而这首诗不见于陈寿的《三国志》,最早见于南朝刘义庆的《世说新语·文学》,《世说新语》记载着魏文帝曹丕妒忌曹植的才学,命曹植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,否则将被处死,而且对诗有严格要求:诗的主题必须为兄弟之情,但是全诗又不..► 115篇诗文 ► 0条名句
鲁共公择言
刘向〔两汉〕
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。酒酣,请鲁君举觞。鲁君兴,避席择言曰:“昔者,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,进之禹,禹饮而甘之,遂疏仪狄,绝旨酒,曰:‘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。’齐桓公夜半不嗛,易牙乃煎熬燔灸,和调五味而进之,桓公食之而饱,至旦不觉,曰:‘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。’晋文公得南之威,三日不听朝,遂推南之威而远之,曰:‘后世必有以色亡其..
译文
注释
梁王魏婴觞(shāng)诸侯于范台。酒酣,请鲁君举觞。鲁君兴,避席择言曰:“昔者,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,进之禹(yǔ),禹饮而甘之,遂疏仪狄,绝旨酒,曰:‘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。’齐桓公夜半不嗛,易牙乃煎熬(áo)燔(fán)灸(jiǔ),和调五味而进之,桓公食之而饱,至旦不觉,曰:‘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。’晋文公得南之威,三日不听朝,遂推南之威而远之,曰:‘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。’楚王登强台而望崩山,左江而右湖,以临彷(páng)徨(huáng),其乐忘死,遂盟强台而弗登,曰:‘后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国者。’今主君之尊,仪狄之酒以;主君之味,易牙之调也;左白台而右闾须,南威之美也;前夹林而后兰台,强台之乐也。有一于此,足以亡其国。今主君兼此四者,可无戒与!”梁王称善相属。
梁王魏婴:梁惠王,即魏王,因魏于公元前362年迁都大梁,故又称梁。梁惠王十五年(前344)召集逢泽(今开封东南)之会,自称为王。当时,梁强盛,鲁、卫、宋、郑的国君均来朝见。鲁君:鲁国君主,即鲁共公,名奋。觞:酒杯。避席:古人席地而坐,避席即站起身,离开座席,表示严肃恭敬。帝女:似指帝尧的女儿。仪狄:美女名。旨酒:美酒。旨,味美。不嗛:不满足,有饥饿感。易牙:一作“狄牙”,齐桓公宠臣,善调味。南之威:一作南威,美女名。楚王:楚庄王,春秋五霸之一。强台,即章华台。崩山,一作崇山。白台、闾须:皆美女名。尊:同“樽”,酒杯。白台、闾须:均为美女名。夹林、兰台:梁之宫苑、园林名。
参考资料:
1、 关永礼 .《古文观止·续古文观止鉴赏辞典》 :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,1990 .
2、 傅德岷 .《古文观止鉴赏》 :崇文书局 ,2010 .
译文注释
梁王魏婴觞(shāng)诸侯于范台。酒酣,请鲁君举觞。鲁君兴,避席择言曰:“昔者,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,进之禹(yǔ),禹饮而甘之,遂疏仪狄,绝旨酒,曰:‘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。’齐桓公夜半不嗛,易牙乃煎熬(áo)燔(fán)灸(jiǔ),和调五味而进之,桓公食之而饱,至旦不觉,曰:‘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。’晋文公得南之威,三日不听朝,遂推南之威而远之,曰:‘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。’楚王登强台而望崩山,左江而右湖,以临彷(páng)徨(huáng),其乐忘死,遂盟强台而弗登,曰:‘后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国者。’今主君之尊,仪狄之酒以;主君之味,易牙之调也;左白台而右闾须,南威之美也;前夹林而后兰台,强台之乐也。有一于此,足以亡其国。今主君兼此四者,可无戒与!”梁王称善相属。
梁王魏婴在范台宴请诸侯。当大家喝得高兴时,梁王请鲁共公举杯祝酒。鲁共公站起来,离开座位,选择了一番有意义的话,说:“从前,帝尧的女儿叫仪狄酿酒,味道极好,奉送给禹,禹喝了觉得很甜美,于是疏远了仪狄,并戒了酒。说:‘后世必定有因为饮酒而亡国的!’齐桓公半夜里感到饥饿,不舒服,易牙立刻烹煮烧烤,调和五味,进献给齐桓公吃。齐桓公吃得饱饱的,直到第二天早晨还没睡醒。说:‘后世必定有贪图美味而亡国的!’晋文公得到美女南威,三天都不上朝听政,于是将南威推开,疏远了她,说:‘后世必定有因为好女色而亡国的!’楚庄王登上高高的强台,眺望崩山,左面是大江,右面是大湖,俯视下面,徘徊留连,快乐得忘了死的危险。于是,他发誓不再登上强台。说:‘后世必定有爱好修建王室园林而亡国的!’现在,梁王你的酒杯里是仪狄的酒;你的饭菜是易牙所烹调;你左面的白台,右面的闾须,是南威般的美女;你前面有夹林,后面有兰台,是和强台一般的快乐。这四件事里只要有一样,就可以亡国。梁王你而今兼有这四样,难道可以不警惕吗?”梁王听了,连声称赞说好。
梁王魏婴:梁惠王,即魏王,因魏于公元前362年迁都大梁,故又称梁。梁惠王十五年(前344)召集逢泽(今开封东南)之会,自称为王。当时,梁强盛,鲁、卫、宋、郑的国君均来朝见。鲁君:鲁国君主,即鲁共公,名奋。觞:酒杯。避席:古人席地而坐,避席即站起身,离开座席,表示严肃恭敬。帝女:似指帝尧的女儿。仪狄:美女名。旨酒:美酒。旨,味美。不嗛:不满足,有饥饿感。易牙:一作“狄牙”,齐桓公宠臣,善调味。南之威:一作南威,美女名。楚王:楚庄王,春秋五霸之一。强台,即章华台。崩山,一作崇山。白台、闾须:皆美女名。尊:同“樽”,酒杯。白台、闾须:均为美女名。夹林、兰台:梁之宫苑、园林名。
参考资料:
1、 关永礼 .《古文观止·续古文观止鉴赏辞典》 :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,1990 .
2、 傅德岷 .《古文观止鉴赏》 :崇文书局 ,2010 .
赏析
本文记录的是鲁共公在梁王魏婴宴席上的一段祝酒辞,是诫言各诸侯王要警惕酒、味、色、乐的诱惑,否则将有亡国的危险。言直意重,表现了鲁共公卓越的政治见解。
文章的表达,主要运用了譬喻说理、排比言事的手法。全文以大禹疏仪狄而戒酒,齐桓公食美味而不醒,晋文公远南威而拒色,楚庄王不登强台而排乐为例,说明历代明主贤君都是拒酒、味、色、乐的引诱,而梁王兼有四者,足当警惕。理寓于故事中,以譬作喻,便于接受。排比句的运用,增强了气势和说服力。就内容而言,文章张扬的力戒酒、味、色、乐以强国兴邦的思想,不仅在两千多年前有益,即使在今天仍有其勿庸置疑的现实意义。
文章开始先概括叙述梁惠王与诸侯宴饮的情况。“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”一句,言虽简而作用大,既交代了当时情况,又总领全篇,文章皆由此而生,这一句表明了梁王的主人地位,而与会诸侯都是弱小之邦。一“觞”字点出宴饮,而“范台”又是魏国之名台,聚美女歌吹娱乐之所在。在此梁惠王自满自得,恣意作乐的情形自然表露出来了,为下文作了铺垫交代。接着写“酒酣”梁王“请鲁君举觞”,即请鲁共公为与宴的诸侯们祝酒,更突出了梁惠王在这些诸侯中的身份和地位,并引出鲁君的祝酒之辞。
文章的主要部分是写鲁共公非同凡响的祝酒辞。鲁共公起身,离开座席祝酒,“避席”这一举动不同寻常,认真严肃可想而知。“择言”一词更显示出鲁共公不是一般地祝酒助兴,而是大有用意。鲁共公的祝酒辞分两层,第一层先以“昔者”领起对古代一些贤明君主对酒色淫逸要提高警惕看法的陈述。文章分别以大禹饮仪狄所造之酒,觉得异常醇美,而引起警觉,疏远了仪狄,再也不喝美酒,并告诫说“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”;说明戒酒对一国之君的重要意义。又以春秋五霸之一齐桓公食易牙五味之调而感到舒适,引起警觉,告诫说“后世必有以味亡其国者”;又以晋文公得美女南之威,引起警觉,告诫说:“后世必有以色亡其国者”;楚庄王有章华台之乐,醒悟后“盟强台而弗登”,告诫道“后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国者”;说明国君要警惕嗜欲女色等。文章在这里将禹与著名的春秋五霸中有作为的国君拈出,写他们也曾经受到过美酒、佳肴、女色、高台陂池之乐的诱惑,但他们都是有理智又贤明的君主,都能很快有所觉悟,戒掉酒色娱乐给他们带来的坏毛病,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治国安邦,给后世提供了榜样。这层以古人为镜,写得文辞严整,文势贯通,方面俱全,又有层次感,同时又具有信手拈来,出口成章的味道。
在第二层中,鲁共公极自然地将梁惠王与古代贤明君王对比,从以上四个相应的方面指出梁惠王奢侈淫靡俱全,已显露出亡国之兆,却还自恃强大,不知醒悟,点明其“择言”祝酒的深刻含义所在,突出文章的主旨。这段话也是分四方面排比写来,对照鲜明,劝讽之意自然显现其中,并在最后以“有一于此,足以亡国,今主君兼此四者,可无戒与!”告诫梁惠王,语言遒劲有力度,动人心魄,同时又自然得体,使梁惠王最终也不得不服服贴贴地“称善相属”。
这篇文章短小精悍,结构严整,笔法简练,以祝酒辞的形式,却说出事关国家兴亡的大道理,劝讽有力,含义深刻。文章语言句式整齐,而富于变化,前后对应,有繁有简,如此短章笔法之妙,不可言喻。
百一诗 其八
应璩〔两汉〕
汉末桓帝时,郎有马子侯。自谓识音律,请客鸣笙竽。为作陌上桑,反言凤将雏。左右伪称善,亦复自摇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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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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妬诗
曹植〔两汉〕
嗟尔同衾。曾不是志。宁彼冶容。安此妬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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晏子谏杀烛邹
刘向〔两汉〕
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译文
注释
齐景公好弋(yì),使烛邹(zōu)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(lì)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(shǔ)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弋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;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;此处指捕鸟使(使烛邹主鸟):命令,派遣(上级对下级)。使(使吾君、使诸侯):致使,让。是:这。故:原因,缘故。景公:姜姓,吕氏,名杵臼。春秋后期齐国国君,齐灵公之子,齐庄公之弟。好:爱好,喜爱。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数:历数;列举重:重视,以……为重。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闻命:接受教导。命:命令,这里指教导。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以(以吾君重鸟):认为。以(以其罪而杀之):按照。以(以鸟之故):因为。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;读书人。前:前面。毕:结束。而:连词表承接;连词表并列 。汝:你。谏:规劝罪三:三条罪状。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。下文的“罪一”“罪二”用法相同。是:这。欲(召吏欲杀之):想寡人:古代君主自称。
译文注释
齐景公好弋(yì),使烛邹(zōu)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(lì)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(shǔ)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齐景公喜欢捕鸟。有一次,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鸟,就命令烛邹管理鸟。不久,鸟逃跑了。齐景公气坏了,决定亲手杀掉他。晏子说:“烛邹有三条罪状,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。”于是召见烛邹,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“烛邹!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,请杀死烛邹。”景公说:“不用处死了.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弋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;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;此处指捕鸟使(使烛邹主鸟):命令,派遣(上级对下级)。使(使吾君、使诸侯):致使,让。是:这。故:原因,缘故。景公:姜姓,吕氏,名杵臼。春秋后期齐国国君,齐灵公之子,齐庄公之弟。好:爱好,喜爱。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数:历数;列举重:重视,以……为重。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闻命:接受教导。命:命令,这里指教导。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以(以吾君重鸟):认为。以(以其罪而杀之):按照。以(以鸟之故):因为。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;读书人。前:前面。毕:结束。而:连词表承接;连词表并列 。汝:你。谏:规劝罪三:三条罪状。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。下文的“罪一”“罪二”用法相同。是:这。欲(召吏欲杀之):想寡人:古代君主自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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