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石江上元夕简武昌周博士临湘李驿宰
王褒 〔两汉〕
朝回无处不淹留,元夕江干繫去舟。九奏箫韶天上听,千家灯火月中游。
然犀壮志空流水,倚马长才见故丘。佳节谩劳伤往事,百壶堪醉鹔鹴裘。
译文
注释
译文注释
赏析
贞元八年十二月谒先主庙绝句三首
张俨〔两汉〕
仗顺继皇业,并吞势由己。天命屈雄图,谁歌大风起。得股肱贤明,能以奇用兵。何事伤客情,何人归帝京。雄名垂竹帛,荒陵压阡陌。终古更何闻,悲风入松柏。
译文
注释
译文注释
赏析
江南
中秋独坐有感〔两汉〕
江南可采莲,莲叶何田田,鱼戏莲叶间。鱼戏莲叶东,鱼戏莲叶西,鱼戏莲叶南,鱼戏莲叶北。
译文
注释
江南可采莲,莲叶何田田,鱼戏莲叶间。
何:多么。田田:莲叶长的茂盛相连的样子。
鱼戏莲叶东,鱼戏莲叶西,鱼戏莲叶南,鱼戏莲叶北。
参考资料:
1、 肖毅 江夏.初中古体诗词小说评点译释.武汉市: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,1990年:15页
译文注释
江南可采莲,莲叶何田田,鱼戏莲叶间。
江南水上可以采莲,莲叶层层叠叠繁茂葱翠,鱼儿在莲叶间嬉戏。
何:多么。田田:莲叶长的茂盛相连的样子。
鱼戏莲叶东,鱼戏莲叶西,鱼戏莲叶南,鱼戏莲叶北。
鱼一会在莲叶的东边游戏,一会在莲叶的西边游戏,一会在莲叶的的南边游戏,一会又在莲叶的北边游戏。
参考资料:
1、 肖毅 江夏.初中古体诗词小说评点译释.武汉市: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,1990年:15页
赏析
这是一首采莲歌,反映了采莲时的光景和采莲人欢乐的心情。在汉乐府民歌中具有独特的风味。
民歌以简洁明快的语言,回旋反复的音调,优美隽永的意境,清新明快的格调,勾勒了一幅明丽美妙的图画。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荷叶,莲叶下自由自在、欢快戏耍的鱼儿,还有那水上划破荷塘的小船上采莲的壮男俊女的欢声笑语,悦耳的歌喉,多么秀丽的江南风光!多么宁静而又生动的场景!从文化学的角度,我们又会发现这是一首情歌,它隐含着青年男女相互嬉戏,追逐爱情的意思。你看那些鱼儿,在莲叶之间游来躲去,叫人怎能不想起北方的“大姑娘走进青纱帐”?
读完此诗,仿佛一股夏日的清新迎面扑来,想着就令人觉得清爽。还不止于此,我们感受着诗人那种安宁恬静的情怀的同时,自己的心情也随着变得轻松起来。
诗中没有一字是写人的,但是我们又仿佛如闻其声,如见其人,如临其境,感受到了一股勃勃生机的青春与活力,领略到了采莲人内心的欢乐和青年男女之间的欢愉和甜蜜。这就是这首民歌不朽的魅力所在。
晏子谏杀烛邹
刘向〔两汉〕
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译文
注释
齐景公好弋(yì),使烛邹(zōu)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(lì)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(shǔ)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弋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;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;此处指捕鸟使(使烛邹主鸟):命令,派遣(上级对下级)。使(使吾君、使诸侯):致使,让。是:这。故:原因,缘故。景公:姜姓,吕氏,名杵臼。春秋后期齐国国君,齐灵公之子,齐庄公之弟。好:爱好,喜爱。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数:历数;列举重:重视,以……为重。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闻命:接受教导。命:命令,这里指教导。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以(以吾君重鸟):认为。以(以其罪而杀之):按照。以(以鸟之故):因为。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;读书人。前:前面。毕:结束。而:连词表承接;连词表并列 。汝:你。谏:规劝罪三:三条罪状。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。下文的“罪一”“罪二”用法相同。是:这。欲(召吏欲杀之):想寡人:古代君主自称。
译文注释
齐景公好弋(yì),使烛邹(zōu)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(lì)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(shǔ)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齐景公喜欢捕鸟。有一次,他捕到了一只漂亮的鸟,就命令烛邹管理鸟。不久,鸟逃跑了。齐景公气坏了,决定亲手杀掉他。晏子说:“烛邹有三条罪状,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杀掉他。”于是召见烛邹,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“烛邹!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烛邹的罪已经列举结束,请杀死烛邹。”景公说:“不用处死了.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弋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;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;此处指捕鸟使(使烛邹主鸟):命令,派遣(上级对下级)。使(使吾君、使诸侯):致使,让。是:这。故:原因,缘故。景公:姜姓,吕氏,名杵臼。春秋后期齐国国君,齐灵公之子,齐庄公之弟。好:爱好,喜爱。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数:历数;列举重:重视,以……为重。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闻命:接受教导。命:命令,这里指教导。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以(以吾君重鸟):认为。以(以其罪而杀之):按照。以(以鸟之故):因为。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;读书人。前:前面。毕:结束。而:连词表承接;连词表并列 。汝:你。谏:规劝罪三:三条罪状。古代汉语中数词作定语常常放在中心词后。下文的“罪一”“罪二”用法相同。是:这。欲(召吏欲杀之):想寡人:古代君主自称。
赏析